技术文章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技术文章 > 中药材检查验收试行标准(水分、杂质检测)
中药材检查验收试行标准(水分、杂质检测)
更新时间:2016-04-16   点击次数:4192次

 

一、 购进中药材均必须是真品,应符合《中国药典》一部该品种项下【来源】、【性状】、【鉴别】等检查的相关规定,不符合者按假货处理。 

二、 中药材中不得搀假,混杂伪品,一经发现,作假货处理。 

三、 水分检查应符合企业内控标准(见附表),超过标准按规定扣除超出的部分。对超过标准5%以上,且在近期不能使用的、不利于长时间贮藏的品种应即时退货、换货,以防霉变等。 

中药材检测仪器——2024老澳门原料网专业研发

主要技术参数:

型号

ST-101A

量程(g)

110-0.001

可读性

0.01%

测量结果显示模式

水分和干重含量% ATRO干重、ATRO湿重、实时温

操作温度要求

常温下

秤盘尺寸(mm)

Φ90

开机预热(分钟)

20-30

波特率

9600

显示器

彩色TFT大屏幕全屏触摸

加热温度范围()

RT~~200

湿度显示模式

相对湿度

电压功耗

AC220V 50HZ 1W(zui大功耗480W

设定时间

0-120分钟

打印

热敏打印(外置),输出打印结果

外形尺寸(**)(mm)

325mm×195mm×195mm

 

四、 统货类中药材中的泥沙、杂质及非药用部位应符合下列标准:花类、果实类、种子类、菌类应≤2%,叶类≤3%,全草类、根茎类≤5%。矿物类≤5% 

饮片类中药材应符合下列标准:花类、果实类、种子类、菌类应≤1%,叶类≤2%,全草类、根茎类≤3%。矿物类≤3% 

对于药典规定必须加工的根茎类药材(如白芍、丹皮、山药等)应≤1% 

对贵细药材(如人参、三开、川贝母等)≤1%,超出标准按规定扣除超出的部分。 

五、 中药材不得有霉烂变质现象,争取采购新货(1年以内)。当场发现霉烂变质、走油、变色、泛糖、虫蛀等情况超过≤5%,应作退货、换货处理(若≤5%,车间容易挑选的,可折扣使用)。 

六、 购进的中药材原则上应是统装货,低于统装货标准的,尚能勉强使用的,可作为退货、换货或降级处理。个别根茎类药材(如甘草),其须根量(甘草≤0.6cm)应不得过20%,如超过者应作退货、换货处理。在20%以内的部分按降格处理。 

七、 山茱萸、牡丹皮、薄荷脑、益母草、人参、厚朴采购质量含量要达标。 八、 对于特殊药材的采购按约定执行。 

九、所有购进药材标识、标牌必须完整,包装必须完好、无破损

2024老澳门原料网

2024老澳门原料网

工厂地址: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人山中路288号厂房

©2019 版权所有:2024老澳门原料网  备案号:闽ICP备16009010号-4  总访问量:320978  站点地图  技术支持:化工仪器网  管理登陆